楊雅喆駁許常德反同志理論:這不是言論自由,是傲慢!

你贊成同志婚姻納入「多元成家」法案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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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雅喆針對許常德表達意見。(圖/資料照)

記者林政平/台北報導

許常德6日針對郭采潔被網友抨擊「反同志」一事,在臉書上寫道「為什麼不能反對同志?就像藝人,你期待很多喜歡你,你就要有雅量接受別人不喜歡你。」針對此事,以電影《女朋友。男朋友》入圍第49屆金馬獎最佳導演的楊雅喆,也公開在臉書上表達自己的看法,他引用許常德臉書上的原文,寫道:「對不起你還是不能反同志」、「這不是言論自由。這是傲慢。」

▼楊雅喆在臉書上表達自己意見。(圖/截取自楊雅喆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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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楊雅喆6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採訪時,他認為許常德的留言沒有寫得很謹慎,他覺得許常德是在為郭采潔緩頰,「同志是人種,法案是法案,他應該寫『為什麼不能反對多元成家』而不是『為什麼不能反對同志』。」因此才會在臉書寫下「在言論自由的國家,什麼都可以說。但有些事情是不能反的:比如,反同志。為什麼呢?如果你宣稱每個人都有自由可以反同志,納粹反猶太人也沒有什麼好譴責的。這不是言論自由。這是傲慢。」表達自己的意見。

楊雅喆也針對自身對於「多元成家」的了解表達看法,他說「讓很多人得到法律的保證,為什麼要反對,而且他並不會妨礙到異性戀的權利,更不會增加同性戀人口,國家的概念都可以被改變,傳統的家庭概念也應該被改變,這樣的社會才會進步。」

此外導演楊雅喆也在臉書上發表有關於電影《女朋友。男朋友》的故事原型(下有全文),「1位同志導遊收養了1個男孩10多年,因為單身之故所以只能用導遊的父母名義收養,所以這輩子孩子只能叫他:「哥哥」而不是「爸爸」。雖然10多年來,他所盡的完全就是一個爸爸的責任。這孩子上了大學也開始交女朋友了。「哥哥」很開心。「哥哥」不計較他是哥哥還是爸爸。」楊雅喆寫道:「每個人都有權利得到幸福:平凡的接送小孩、買菜、吵嘴。然後回家吃晚飯。」

▼楊雅喆在臉書上引用許常德原文表達意見。(圖/截取自楊雅喆臉書)

 


楊雅喆臉書文章全文:

給另外一個朋友。

那一年,在黑夜騎著摩托車載著妳,大雨中從北到南橫越花了兩個小時,只為讓妳可以見到他。
大雨中,渾身濕透的我揮揮手轉身希望你們倆過的好。

年輕的我們,都相信真愛存在。所以不覺得冷。

風雨多年,男人換過幾個妳又回到他身邊。迎娶那天,我躲在妳爸媽後面差點哭出來,雖然知道那非常可能不是正確的選擇,但我們都努力微笑祝福你未知的去向。

如果沒有記錯,在台灣有這樣奇妙的一個家庭:有個媽媽離婚後帶著孩子努力生活,然後這位媽媽遇上了一個真心愛她的人:一個拉子。

這位媽媽花了大半輩子才知道自己的真愛。
跟男人戀愛,結婚,生子,然後分手,再遇上真愛。
當然,真愛也有可能是一位體貼又愛她的男士,我們向來習慣故事這樣發展。
只是,真實世界裡就是兩個女性遇上了,愛上了。
她們很幸福的在一起扶養小孩。但是,因為工作、因為經濟,於是鄰近其他幾個拉拉伴侶們,便一起幫忙有空時陪著帶小孩。

這是一個拉拉家庭。

這個故事我覺得很美麗。
孩子們很幸福,他們有兩個媽媽,還有好多阿姨姊姊疼愛他們、教養他們。

很多朋友的說想法都是:「我尊重同志,我不歧視同志,但我反對同志婚姻」。
首先,如果你尊重你的同志朋友,就不應該反對他們得到幸福的機會。

多元成家並不是個多P生養孩子的概念,仍然是「雙方」同意才能成立。這是近來有心人士故意的曲解。
孩子只是會有兩個爸爸,或者兩個媽媽。
社會對於多元家庭的接納需要時間和教育,要不然,台灣不會從「彰州/泉州」、「本省/外省」進化到現在多元民族的社會(你也同意不該歧視外配的,不是嗎?)

立法,是為了讓更多人得到法律的保障。
比方說,這位後來認識的「真愛」拉子,若過世了,她的財產/保險金很有可能被其他她並不愛的法定成員瓜分,而她所愛的情人、小孩,得不到任何的保障。

更何況是一些更悽慘的爛梗:醫院中的加護病房若非家屬不能進去陪病,非家屬不能簽切結書,所以真正很愛她(他)的人,只能在外面等候,沒有任何權力可以簽結/不簽結手術同意書。
這種悲情故事不知道在同志圈裡發生過幾百回。

多元成家立法,其中一小小點,就是不要讓這種悲慘故事再度發生。

有位我很敬重的長輩曾經說:異性戀想要逃出的婚姻制度,為什麼同性戀千方百計的想要鑽進來?

老實說,從那一刻開始,我就覺得她的見識淺薄狹小。

婚姻制度是不完美,但雙方有基本的權利義務保障,你不愛的東西,你覺得失敗的東西,不代表別人不能擁有。

另一則故事則是一位同志導遊收養了一個男孩十多年,因為單身之故所以只能用導遊的父母名義收養,所以這輩子孩子只能叫他:「哥哥」而不是「爸爸」。
雖然十多年來,他所盡的完全就是一個爸爸的責任。
這孩子上了大學也開始交女朋友了。
「哥哥」很開心。「哥哥」不計較他是哥哥還是爸爸。

這是電影:「女朋友*男朋友」的出發點之一。

每個人都有權利得到幸福:平凡的接送小孩、買菜、吵嘴。
然後回家吃晚飯。

「我尊重黑人,但是他們不能坐公車前排座位,不可以跟白人上同一個大學」。
這句話熟悉嗎?這句話公平嗎?
嘴巴說著「我尊重同志,但是他們不能XXXX」。
是不是一樣的道理?


我知道你這幾年過的很不好,情路顛顛簸跛,你說你不再相信愛情,想要找到一個真正的信仰讓你平靜。

你也找到平靜了,可你沒有搞清楚就被你的新朋友曲解教義帶著走,陷入了另外一個恐慌。

還記得我們唸書的時候,我們有多「淫蕩」、「好笑」、「揮霍」,所以你說要回歸純真,你對你之前所遇過的男人,分分合合感到後悔,你不能接受孩子重蹈覆。
你覺得我們當年揮霍的眼淚、高喊的自由都是屁,結果我們得到什麼?我說,當年揮霍的,讓我們的社會至少快要有了人人成家的自由。

親愛的,我想跟你說,我們走過的那些千瘡百孔,正是我們想要平靜的原因,沒有那些我們不會長大,不會看透世間。
你對愛失望了,不代表孩子們就要走向當年你爸媽曾經規定你走的那條路,你也知道,當年順著你爸媽的話走,今天的你不一定會更幸福。

孩子最後自殺了,你怎麼都不願意承認他是自殺,因為教義說自殺的人下地獄。我說,自殺的人不會下地獄,不會在午夜時重複跳樓,那只是希望遏止別人跳樓的說法而已。
真正讓你痛苦的,不是別人,是綁在腦中的想法。綁住自己又怎麼能得到幸福?

宗教是一種讓人精神得到依託的方法,而不是綑綁。
你路途上後來的崩壞,不在於父母朋友冷漠,而在於最後你選擇了綑綁,綑綁感情、綑綁該放手的關係。綑綁你自己。
中年了,還不是終點,你可以選擇在信仰中得到幸福,也有可能再遇上一個好的對象。
不要對愛失落,不要對當年相信的自由失落。

你也許當時淚眼模糊沒看到了吧?
當你上車時,雖然知道那可能不是個「正確」的選擇,但我們最後還是微笑著祝福著你去的方向。
我們是微笑的,希望你得到幸福。
請你也讓別人得到幸福。

送給你我們在大雨中一起扯著喉嚨唱的那首歌。
四十多歲了,我真的懂那首歌的意思了。

真愛,向來不是綑綁,而是給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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