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Lulu(黃路梓茵)團隊日前出發到北海道,因為攜帶中藥、減肥藥、精油等物品,當地海關質疑是非法物品,一群人遭扣留9小時,影片一出意外遭到抨擊,她無奈表示拍片出發點是好意,「不然我幹嘛拍出來給酸民亂噴,馬希勒衰~」更同步整理了出國攜帶藥物的相關法規,希望能幫助有需要的人。
▲Lulu反擊酸民。(圖/翻攝自YouTube/Lulu)
Lulu表示,影片曝光後,許多粉絲和網友私訊詢問慢性病藥物以及長輩的保健品該如何帶出境,尤其對語言不通的長輩來說,一旦被單獨帶到小房間接受查詢,確實會讓人感到壓力,她轉發「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的資訊,例如: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以及其他處方藥、管制藥品、中藥等相關規定。
▲Lulu反擊酸民。(圖/翻攝自YouTube/Lulu)
Lulu強調,影片的目的不是為了吸引流量,而是希望大家能從她的慘痛經驗中學習,以免造成自己和海關人員的不便。對於網路酸民的攻擊,她也回應:「那些激動的酸民這一篇一定要好好看餒,花時間酸人不如花時間分享有用的資訊,我的出發點是好意,不然我幹嘛拍出來給酸民亂噴,馬希勒衰~」
▲Lulu反擊酸民。(圖/翻攝自Lulu臉書)
【非處方藥】
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處方藥】
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2個月用量為限。
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
【管制藥品】
需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
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中華民國聲明書」。
【中藥】
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中藥製劑(藥品): 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
出國前,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旅外安全/旅外安全資訊,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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