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奕如/台北報導
演員黃健瑋捲入「趁機性交」風波,又被L先生遭指控「介入他人家庭」,他發文承認曾和L先生前妻W交往,強調當時兩人都是單身。演員Mia曾跳出來指控黃「趁機性交」,她跳出來發文,2010年她是舞台劇小編,知道蔡亘晏(爆花)當時是黃的女友,黃聲明又說2010年和前妻W交往,她質疑:「W和蔡亘晏是重疊還是無縫接軌?」黃健瑋經紀人回應,「黃健瑋2011年5月才交往蔡亘晏。」澄清劈腿。
▲黃健瑋、蔡亘晏(爆花)2012年結婚。(圖/翻攝自Facebook/人選之人)
黃健瑋透過經紀人回應,「《走向春天的下午》演出是在2010的12月24日一直到2011的2月28日,那時候我還未跟爆花交往,甚至根本不熟。Mia女士完全在捏造不實資訊。現在不管證據,依照自己的想法就能指控他人。辛苦各位媒體朋友,我們不再回應這篇貼文。辛苦了,感謝大家。」
▲演員Mia爆料黃健瑋偷吃人妻W和爆花。(圖/翻攝Mia臉書)
演員Mia曾透露,在2006年拍攝短片期間,黃健瑋趁她吃藥昏睡後「趁機性交」,黃嚴正否認沒有做過違法的事,老婆蔡亘晏(爆花)力挺老公。隨著時間推移,L先生跳出來指控黃健瑋偷吃自己的人妻,L先生指出,黃在多年前在酒吧搭訕已婚女子,並且租屋同居,被L先生抓包後,黃寫下3百萬和解書,但之後找黑道喬事不付錢。L先生透露在2015年和前妻W離婚官司才結束。
▲黃健瑋被指控與人妻發生婚外情,找黑道出面喬事情。(圖/記者邱中岳攝)
黃健瑋當時針對此事回應《ETtoday星光雲》,「我確實有跟L先生的前妻交往,但當時他們已經離婚,並沒有L先生所說的下藥性侵一事,至於和解書是在被脅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所簽立!對於L先生杜撰影響本人的名譽,我絕對捍衛自己的清白!」他事後發文解釋,當時看過身分證是空白的配偶欄,兩人交往同居,然後L先生出現,被L先生限制行動了將近12小時,所以在恐懼無助的情況下,簽下和解書,「這是我非常痛苦的經歷,我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保護自己當時所愛的人。」
▲黃健瑋發文。(圖/翻攝自黃健瑋臉書)
針對此,演員Mia狠酸,「黃先生從非常痛苦的經歷迅速抽離,然後交了下一個女友,心境轉折十分迅速呢。」她認為,「交往對象四個字實在太侮辱人了,性侵就是性侵,把被你性侵過的女生說成交往對象,這不只是二次傷害,更是極大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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