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奇/綜合報導
律師呂秋遠常在臉書替網友解決愛情疑難雜症,還出版兩性書籍,成為新一代的「網路紅人」,自稱單身的他,日前被拍到載著另一名打扮潮流的女子上摩鐵,知名部落客「廣告小妹AdFan」也對於2點「婚前劈腿對不對?」、「對呂麗絲(呂律師)該不該採取高道德標準?」提出想法和討論。
▲▼呂秋遠日前被直擊帶一名潮女上摩鐵。(圖/翻攝自《壹週刊》)
首先是「婚前劈腿對不對?」廣告小妹認為婚前的忠誠是口頭上的約定,而結婚了則是白紙黑字的證書、有法律效力,單以法律角度來看,劈腿基本上是不違法的,「可是,若世界只拿法律作為唯一是非標準,社會便不會發展到今天這格局。」無論是在婚前或婚後,違反了對另一半的約定「都是傷害」,除非雙方本來就講好要維持開放式關係。
▲廣告小妹對呂秋遠「摩鐵事件」表達想法。(圖/翻攝自廣告小妹臉書)
另外,該不該對呂律師採取高道德標準?廣告小妹認為「人可以不道德,但不能沒有是非觀念。一輩子那麼長,總要活個對錯吧?」從過去呂秋遠的發文來看,應該是一位是非分明、嫉惡如仇的性情中人,「他若反感他人的劈腿、外遇,那麼同一套標準也該套用在自己身上。」
▲呂秋遠和藝人賀一航有些神似。(圖/翻攝自呂秋遠、賀一航臉書)
有趣的是,許多網友看了呂秋遠的相片,紛紛表示「以為是賀一航」,廣告小妹也因此開玩笑說:「本宮獻一計給呂麗絲,把此事推給賀一航如何?」笑翻粉絲。
【廣告小妹臉書全文】
馬的,半夜起床尿尿發現俺的私訊夾被呂秋遠摩鐵事件淹沒。小夥伴們敲碗敲很爽是吧?神探阿槿在此簡短回答兩個問題:
1. 婚前劈腿對不對?
站在法律角度,劈腿當然不違法。除了台灣有通姦法,在很多國家婚後外遇也不違法。所以如果我外遇,法官不能抓我去坐牢,耶比!可是,若世界只拿法律作為唯一是非標準,社會便不會發展到今天這格局。
婚前婚後的差異性在於,婚前的忠誠是口頭約定,婚後是白紙黑字。無論是婚前劈腿還是婚後外遇,都屬違約,對其中一方都是傷害。當然有一種例外,假如雙方有講好維持開放式關係,就不屬於劈腿行為。男歡女愛,你情我願,有何不可?
因此呂麗絲上摩鐵究竟有沒有踩到道德底線,就看事件中兩位女主角與他的約定是啥。
2. 對呂麗絲該不該採取高道德標準?
依我看,很多東西即是道德也是是非。人可以不道德,但不能沒有是非觀念。一輩子那麼長,總要活個對錯吧?外遇是錯,劈腿也是錯。按照呂麗絲過往的言論,他是一個是非分明,嫉惡如仇的性情中人。
他若反感他人的劈腿、外遇,那麼同一套標準也該套用在自己身上。就說我吧,俺也很想約黎明來我家看 DVD,但每次產生這念頭我都勸說自己阿彌陀佛回頭是岸。掏出黑名單瞧兩眼(成龍李連杰共列第一名),再想想自己,我不能成為跟他們一樣的人。
最後本宮獻一計給呂麗絲,把此事推給賀一航如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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