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建寧發聲反擊faye! 痛批:勿挑戰司法威信

快訊/陳建寧發聲反擊faye! 痛批:勿挑戰司法威信

記者翁子涵/台北報導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和陳建寧對簿公堂,日前提告陳建寧偽造文書不起訴,反被起訴涉嫌誣告,台北地院今(14日)傳喚陳建寧到場,也是兩人反目後首度在法庭針鋒相對,結束後Faye發長文還原整起事件來龍去脈,再痛批陳建寧偽造文書,對此,陳建寧也發律師聲明回擊。

陳建寧律師聲明:

針對2024年5月14 日詹雯婷小姐於庭後對媒體發布之聲明稿,謹代 本所當事人陳建寧先生鄭重澄清如下: 按,詹雯婷小姐不實指控本所當事人涉犯偽造文書罪部分,業經 「檢察 官」不起訴處分確定(參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0 年度偵續字 第258 號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檢察署112 年度上聲議字第6202號 處 分 書 ); 且 詹 小 姐 提 起 自 訴 亦 被 「法 院 」裁 定 駁 回 定 讞 在 案 ( 參 臺 灣 臺北地方法院112 年度聲自字第157號刑事裁定),已確認本所當事人 無任何涉及偽造文書之事。故請詹小姐勿再以任何方式公開 (包括 公開之法庭)指控本所當事人偽造其簽名,除係挑戰司法威信外,亦明 顯 觸 犯 刑 法 第 3 1 0 條 之 誹 謗 罪 ,嚴 重 傷 害 本 所 當 事 人 之 名 譽 。 建 議 詹 小姐 ,應回歸其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列為本件誣告罪被告之立場 ,是否 構成誣告行為做答辯 ,勿再衍生不必要之法律責任 。 次 查 ,詹 小 姐 前 述 聲 明 稿 之 其 他 內 容 ,皆 係 倒 果 為 因 之 說 法 ,與 事 實相 違。因今日已在公判庭經相關證人說明,不在此浪費社會資源,靜待法 院 之公正判斷 。 茲 依 當 事 人 之 指 示 ,謹 代 聲 明 如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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