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裴璐/台北報導
聊到家規,余苑綺透露,「余式家規」一籮筐,像是她都37歲結婚生子了,爸媽還是規定每週必須回家3到4天,在家中甚至連小短褲都不能穿,因為媽媽不喜歡,「穿著睡都不行!」
▲余天1句趕跑余祥銓女友。(圖/中天)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余苑綺提到,媽媽李亞萍不喜歡會露出屁股蛋的褲子,「我剛從加拿大回來時,在家中這樣穿,我媽馬上說不OK,還拿出爸爸的四角褲給我穿。」利菁笑問:「可是妳媽很露耶!」余苑綺也搞笑回,所以上面可以露,下面不能露。
余祥銓則是聽爸爸的話,讓幾段戀情都告吹。姊弟倆透露,每次交了新對象,若剛好被媒體拍到,記者就會去問爸媽意見,余天如果不喜歡都會直接講,余祥銓說:「像他不喜歡某一個(指女朋友),他就直接在媒體上講,不准她再來我們家!」利菁大驚:「女朋友聽了不會哭嗎?」余祥銓無奈道:「那就算啦!放棄啦!」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