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莎因自摸舞步遭傳喚!GD也曾做「1行為」挨控公然猥褻

記者黃皓瑋/綜合報導

南韓女團MAMAMOO成員華莎5月在大學校園演出時,因大尺度舞蹈動作,遭家長團體以「公然猥褻」罪嫌告發,日前南韓警方透露已在8月底傳喚華莎,之後將決定是否移送檢方。其實她並非首位因表演尺度被指控公然猥褻的韓星,在2009年,男團BIGBANG成員GD(權志龍)也曾因在演唱會「表演床戲」,而遭警方調查。

▲▼歌迷等了6年!GD終於鬆口:正在製作歌曲。(圖/翻攝自GD IG)

▲GD曾因舞台表演引人遐想而被控公然猥褻。(圖/翻攝自IG/xxxibgdrgn)

據外媒《Newsen》報導,2009年GD在首爾奧林匹克體操競技場開唱,期間出現一段在床上進行的演出,在當時因為「會讓人聯想到性行為」而引發爭議,他也因此接受警方調查。不過事後檢方認為,在長達2個小時的演唱會中,該爭議表演只進行了2分鐘,對於性行為有直接描繪的動作則只有幾秒鐘,再加上他是依照經紀公司的企劃在進行演出,因此最後宣布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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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莎不久前因表演內容過度火辣遭舉報涉嫌「公然猥褻」。(圖/翻攝自Instagram/_mariahwasa)

▲華莎目前正在接受調查。(圖/翻攝自Instagram/_mariahwasa)

華莎今年5月受邀為成均館大學校慶進行演出,在演唱《Don't》一曲時,出現一段手作勢撫摸下體,又放到嘴邊的動作,因而被「家長人權保護聯合會」以公然猥褻罪嫌投訴警方,控訴中更表示該行為「足以讓觀眾聯想到變態性關係」。據南韓法律界人士透露,在判斷是否有公然猥褻嫌疑時,會針對事發的背景、當事人的意圖,以及當時的人們對該行為的觀感等條件進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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