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明軒遭父家暴「持甩棍自保」恐觸法! 被罵32次畜生斷關係遷戶籍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YouTuber鍾明軒19日更新影片宣布正式遷移戶籍地,記錄整個過程外也透露了長期遭爸爸情緒勒索和暴力相向的遭遇,最近一次溝通對方竟連續大吼32次「畜生」,讓許多觀眾都湧入留言安慰。不過,有網友指出影片中他拿出甩棍此行為恐觸法。

▲鍾明軒透露從小就被爸爸毆打,最後決定遷出戶籍地。(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鍾明軒透露從小就被爸爸毆打,最後決定遷出戶籍地。(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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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明軒19日透過「成為了龍潭人」影片宣布戶籍地正式遷移,主要是最近一次和爸爸電話溝通,結果爸爸完全聽不進去並連續大吼32次畜生,但因為當面講更不可能,他從小就被爸爸情緒勒索和暴力相向,一言不合就被左鉤拳右鉤拳暴打,如今領悟到真的無法再溝通也希望可以別再有往來,直接就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地轉移。

▲鍾明軒透露從小就被爸爸毆打,最後決定遷出戶籍地。(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鍾明軒遷移戶籍地。(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其中,鍾明軒談到因為爸爸實在太有攻擊性,因此準備了自我防衛的物品,第一個就是防身噴霧,接著拿出甩棍。不過此舉引起了部分網友討論,留言處中可見「甩棍,違法,掰掰」、「無惡意,想問一下購買與持有甩棍合法嗎」、「甩棍是警械,未經許可攜帶甩棍,遭查獲後會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罰」。

▲鍾明軒。(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鍾明軒持甩棍恐觸法。(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網友留言。(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網友留言。(圖/翻攝自YouTube/鍾明軒)

事實上,依照「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二條,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等都需要向內政部警政署、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非軍警者一律都要經過申請才能持有,否則違法。另外,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點,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出稿前,鍾明軒尚未在留言處對網友提問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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