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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符合關鍵字「法院判決」的查詢結果共 30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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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鳳與老公David(徐福慶)的離婚官司在美國打了2年仍無進展,但依當地法律,離婚前須有一方長住美國,法院才會受理,但據悉當時兩人都在台灣不符條件。原先陳欲聲請讓台灣法院判決,但男方卻提出在紐約開計程車的工作證明,又讓官司延宕。陳4日錄《美鳳有約》時無奈地說:「要演,我就配合演吧。」

藝人Angelababy(楊穎)外型甜美、五官立體,常常被懷疑在臉上「動手腳」,最近又因下巴形狀突出引起關注,讓她的經紀人非常不滿。日前某家整形醫院把Baby多年來的照片放上微博,宣稱看過她的「整形史」之後就會發現未來還是美好的,這個舉動終於激怒對方工作團隊,被要求道歉並賠償。

藝人楊貴媚過去因為和光泉簽約代言「薏仁糙米漿」,廣告合約內的有效期結束後3年多,她卻在大賣場目錄發現自己肖像,以侵犯肖像權向廠商求償587萬,法院判決出爐,她卻拿不到求償費的200分之一,因金額未達上訴第三審門檻,全案定讞,大嘆法律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撞球界的「漂亮寶貝」陳純甄日前被爆遭柯雅馨詐財又騙感情,甚至為情不惜割腕自殘,如今雙方各說各話,5日陳純甄的臉書又疑遭黃性男子追討8年前的債務,嗆她「有錢跟房子給人騙沒錢還我」,陳純甄則回應「公道自在人心」捍衛自己清白。

前資深主播盛竹如最近難得發怒,因獨子盛欽雲和史珊妮不僅在11年前偷偷結婚、2011年離婚,女方還告上法院要求分產,他氣得臭罵兒子:「你爸這輩子第一次上法院,就是因為你!」最高法院判決前媳婦可獲得510萬,讓他非常困擾。

張韶涵3年前宣布與前經紀公司青田音樂和唱片公司福茂唱片終止合約,之後加盟美妙音樂,引起兩間前東家不滿,認定張韶涵是違約行為,提告並求償3465萬元。27日判決出爐,台北地院認為張韶涵有權主動解約,僅需要歸還2011年青田付給她的4萬元酬勞,全案仍可上訴。

藝人鳳小岳日前和前經紀人翁靜慧因鬧出合約糾紛,雙方對簿公堂,但最後法院判決他免賠,且訴訟費用全由前經紀人負擔。判決出爐後,他的前經紀人仍以書面方式公開控訴他3大罪狀。對此,他的現任經紀人駁斥對方所言都不是事實,揚言如果要繼續上訴也會奉陪到底。

藝人郭子乾2012年與家人前往南韓旅遊,因電茶壺底座脫落造成大腿被熱水二度燙傷,南韓法院判郭子乾是「自傷訛詐」,一審敗訴。17日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陪同郭子乾召開記者會,呼籲南韓法院應該放下國籍問題,還給郭子乾一個公道。

威爾斯搖滾樂團洛斯帕飛(Lostprophets)在2013年解散,外界猜測原因是36歲的主唱伊恩沃特金斯(Ian Watkins)涉嫌強姦一名11月大男嬰及未成年少女有關。儘管伊恩沃特金斯在第一時間否認犯案,最後他還是因持有、製造並發放兒童不雅照片等11條罪名被新南威爾斯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9年,緩刑6年。

資深藝人郭子乾帶家人赴韓國旅遊時,因飯店提供損壞的熱水壺遭到灼傷,不料卻被當地法院判決為有意誣陷,讓他不惜花費高額費用再提上訴,近日還和律師調整策略,表示:「絕對不能讓韓國侮辱我們!」似乎勢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