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18日依偽證罪,遭台北地院宣判3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對此,她當晚透過臉書開直播,落淚表示不想再上訴了,「我不會掙扎,我會進去關。」
▲劉喬安18日遭台北地院宣判3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劉喬安2014年被周刊踢爆是高價援交妹,憤而控告妨害名譽,出庭作證時卻堅稱去飯店房間「只是賣酒」,但檢方勘驗LINE對話紀錄等,認定劉說法不實,依偽證罪將其起訴。2017年2月,她出庭時哽咽認罪,希望法官給她自新機會。
▲劉喬安直播宣布不想再上訴,「我會進去關」。(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台北地院18上午宣判,依偽證罪判劉喬安3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對此,劉喬安當天開直播落淚,表示自己不想再上訴,「我不會掙扎,我會進去關。」
劉喬安在鏡頭前,從自己19歲那年被壓簽本票,欠下274萬的債務開始說起。她表示,自己每個月必須償還15萬,在經濟壓力下,才會進入八大行業。起初開庭時為何不認罪?她表示,「我原本要說我要去賣淫的」,但是面對大批媒體,心中太害怕,當下才會不敢講,進而說錯話謊稱是在賣酒。一直到第三次開庭,她才勇敢地承認,她去賣淫。
劉喬安表示,在爆發賣淫事件之後,罹患憂鬱症,直到現在都有在吃精神科的藥,才會導致近年轉行當DJ時,手腳仍有些不協調,說到這邊又忍不住哽咽落淚,「我已經很努力了」。
▲劉喬安近年轉型當DJ。(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這幾年來,劉喬安努力念書、健身,考上芳療師執照,還轉行當DJ。為了家人,她表示在進去關之前,仍會持續工作賺錢養家,「我對不起我爸媽,我對不起我女兒,求求你們不要再去騷擾他們」,她也表示,在出獄之後,一切都重新開始,會為了自己努力的活著,也希望大家記得她、不要忘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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