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蕎綺/綜合報導
美國《富比士》年度亞洲慈善英雄榜,每年都會表揚各式各樣的慈善家,在2018年的慈善英雄榜上,台灣共有3人入選,其中名模林志玲是榜單上「唯一一位明星」。
▲林志玲入選「亞洲2018慈善英雄榜」,是榜上唯一一位明星。(圖/翻攝自林志玲IG)
「亞洲2018慈善英雄榜」日前公布榜單人選,亞洲各地共有40位個人慈善家入選,台灣有3位,分別是華碩電腦的CEO沈振來、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以及女星林志玲,而林志玲更是榜單上唯一的一位藝人明星。
林志玲長期關注慈善事業,除了時常出席公益活動,自2010年開始每年都會拍攝慈善年曆,2011年也成立「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募款及義賣所得捐出超過美金160萬(約台幣5千萬元),過去3年間,她捐額給「築巢行動」人民幣1千萬元(約台幣5千萬元),幫助居住偏遠地區的孩子修建住宿。
▲林志玲曾被網友挖出捐款明細,多筆紀錄都是人民幣萬元起跳。(圖/翻攝自「學生飯提督」微博)
事實上,林志玲4月曾被大陸網友翻出2016年至2018年間的捐款紀錄,幾乎每個月都有,且最低都是人民幣萬元起跳,不少人看到明細都驚訝表示,原來志玲姐姐私下默默捐了這麼多善款,還有人笑稱:「她是不是拿著手機,無聊就轉帳的那種人?」、「真的人美心也美」、「太圈粉了」、「志玲姐姐真的太低調了」。
▲林志玲長期致力慈善事業,2011年成立「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圖/財團法人臺北市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提供)
另外,林志玲先前推出2019年慈善月曆時,曾再次提起自己創立基金會的初衷,「在有能力的時候,做應該做的事,一輩子有多長,就愛多久!」回顧10年來的足跡,她形容有起有落,「難免低潮時常覺得自己力量薄弱,但總告訴自己:『只要心還在跳的一天,就能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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