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蕎綺/綜合報導
擁有一棟房子是許多人追求的人生目標,不過有時繼承而來,且與其他人共同持有的房產,可能一不小心反而成為關係斷絕的導火線了。律師蘇家宏日前分享一個案例,母親過世後留下一棟「收租房」,親生的兒女共同被登記成產權所有人之一,原本都相安無事,沒想到租客一搬走後,姊弟竟為租金鬧翻。
▲姊弟本來說好共同繼承的房子繼續收租,租金對半分。(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
蘇家宏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上透露,有個家庭案例,母親去世後留下一棟「收租房」,兒女都是繼承人之一,姊弟說好之後這一棟房繼續出租,收到的租金對分,直到原租客搬離後,姊姊突然改變心意,表示既然沒人住,不如換自己搬進去,弟弟也同意,但前提是要跟前房客一樣繳租金。
▲姊姊收回房子想自住,卻不願付租金給弟弟。(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
這時姊姊就不高興了,覺得搬進自家房子「竟然還要付錢?」姊弟喬不攏鬧翻,父親原本都不過問,看到兒女吵得不可開交,一氣之下就把房子賣了。結果搞到姊弟都沒了房子也沒有租金可收,最後姊姊坦承有點後悔,網友見此片段頗有共鳴,留言建議:「共有繼承,就是把房產賣了均分,各自生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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