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了?欠房租被貼字條催繳 惡房客竟告房東

▲一名男子向房東承租店面卻欠繳租金,事後房東向他催繳,他竟怒告對方妨害名譽。(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欠房租還這麼囂張,還敢告房東!一名男子去年底向一名婦人租了店面,但從今年2月起卻拒繳房租,房東一怒在店門口貼紙條「某某某快付房租、欠租快還」,不料男子竟然提告房東妨害名譽。檢方調查男子的確沒按約繳租金,認為房東內容並非憑空杜撰,予以房東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發現,該名方姓男子在去年12月時,向徐姓婦人租下北市文山區一戶店面,雙方訂了2年契約,約定每月10日前須繳納租金3萬元。方男繳了前2個月租金,並在店內進行裝潢,但他認為裝潢可以抵房租,因此就沒再繳租金。徐婦事後曾多次催繳,但方男都拒絕繳納。

徐婦一氣之下,在店門口貼上字條「方○○快付房租欠租快還」,不料卻遭方男提告妨害名譽。檢方事後調閱租約內容,僅提到若是房屋因自然損害而有修繕必要,由房東負責修理;方男裝潢並非屋內受損,且提不出證據證明房東有修繕責任,認定房東無支付裝潢費的義務;且徐婦字條內容並無陳述不實且惡意指控,認定不構成妨害名譽,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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