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向于正索賠近億元台幣 法院正式受理

記者華少甫/綜合報導

瓊瑤起訴《宮鎖連城》編劇于正及製作公司侵犯《梅花烙》著作權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7日上午正式立案。瓊瑤方律師28日曝光了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北京三中院也在微博表示:「經審查,我院於今日決定受理該案。」同時該案件簡介也隨之曝光。

▲瓊瑤向于正索賠近1億元新台幣。(圖/翻攝微博)

瓊瑤日前控訴大陸編劇于正新作《宮鎖連城》抄襲她22年前《梅花烙》,不僅每晚氣得難以入眠,還把安眠藥的劑量「加倍又加倍」,許多網友支持,最後怒發公開信給大陸廣電總局,也遲遲未見受理。于正對於抄襲一事顯得心安理得:「絕對只是一次巧合與誤傷,我們沒有要藉您任何作品來進行炒作,更不用說是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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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鬧得沸沸揚揚1個多月,瓊瑤27日上午在微博表示:「經過一個月的填表、公証、辦理各種手續,終於控告于正侵權的案子,正式進入法院了…感謝律師團隊的辛勞!」並向對方索賠20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400萬元),並直言如果案件勝訴獲得賠償,將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贈給大陸的慈善機構,作為偏遠貧困地區的教育基金。

以下為瓊瑤起訴於正侵害著作權案簡介全文:
北京三中院
原告陳喆起訴稱,其系臺灣著名作家、編劇,在1992至1993年間創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以下稱“原作”),自始完整、獨立享有原作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改編權、攝製權等)。原作在中國大陸地區多次出版發行,擁有廣泛的讀者群與社會認知度、影響力。2012年至2013年間,被告余征(筆名於正)未經原告許可,擅自採用原作核心獨創情節,改編創作電視劇本,並聯合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共同攝製了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又名《鳳還巢之連城》,以下稱“該劇”),原作全部核心情節與故事脈絡幾乎被完整套用於該劇,嚴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權。

該劇於2014年4月8日起,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衛星電視頻道及多家視頻網站播出後,輿論譁然,廣大網友及影視行業從業者紛紛指出該劇諸多情節抄襲自原告作品《梅花烙》,新浪網等媒體就此開設的網友調查結果顯示,高達90%的參與投票者均認為該劇抄襲原作《梅花烙》。事實上,在發現被告侵權之前,原告正在基於原作《梅花烙》潛心創作新的電視劇本《梅花烙傳奇》,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原告的劇本創作與後續的電視劇攝製造成了實質性妨礙,讓原告的創作心血毀於一旦,給原告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而被告卻從其版權侵權行為中大收漁利,從該劇現有的電視頻道及網路播出情況初步判斷,該劇已獲取了巨大的商業利益;在原告通過網路公開發函譴責被告的抄襲行為後,被告不但不思悔改,竟然妄稱“只是巧合和誤傷”,視原告版權權益與法律公理為無物!

近年來,原告欣喜地看到中國大陸正在把發展文化產業、保護智慧財產權放在國家戰略的高度定位和推動,影視產業在過去幾年取得的巨大成就舉世矚目。但同時,原告也注意到,版權侵權,特別是針對原創編劇、原創作品的抄襲、剽竊已成為阻礙中國影視產業創新與健康發展的一大頑疾,而本案的第一被告編劇余征可謂是其中的負面典型。

原告據此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侵權影響、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全部經濟損失2000餘萬元。

目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該案,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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