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依重傷害罪起訴 Makiyo求刑4年友寄6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女藝人Makiyo及日本友人友寄隆輝聯手打傷計程車司機案,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經過連日偵訊,由於掌握證據充分,10日晚間偵查終結,Makiyo和友寄隆輝被依重傷害罪起訴,分別具體求刑4年和6年。

Makiyo及友寄隆輝、丫子、湘瑩在2日深夜因搭乘計程車的糾紛,友寄隆輝先將司機林余駿打成重傷倒地後,Makiyo再以腳重踹司機,犯案後4人逃離現場,在對外說明時,又講了一連串謊言,直到打人影片一一曝光,檢方偵辦始獲得整個犯行過程。

友寄隆輝涉案部分,檢方依重傷害罪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Makiyo(川島茉樹代)涉重傷害罪,8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此外,同車的2名女藝人丫子(本名曾瓊慧)涉偽證罪,以5萬元交保,湘瑩(王湘瑩)涉偽證罪,3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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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林余駿8日從加護病房轉至普通病房,10日透過辯護律師表示,若Makiyo等人能在法院言說出實話並悔悟改過,他願意原諒喝醉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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