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恐龍時代噁男」被告誹謗無罪 范雲再控陳雪生羞辱被害人「可恥」

▲▼ 立委范雲被立委陳雪生告加重誹謗,出庭受訪表示痛心高嘉瑜的受暴遭遇            。(圖/記者黃哲民攝)

▲立委范雲(左)日前出庭。(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去年7月14日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3次,轟陳性騷擾是「恐龍時代的噁男」,陳後自訴控告范雲涉刑事加重誹謗罪,北院今(22日)宣判范雲無罪。對此,范雲表示,陳雪生不僅從不道歉,還在法庭上3度羞辱被害人,利用龐大資源加碼提出誹謗告訴,「這樣才是真正的可恥」。

民進黨立委范雲告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去年在立院議場內藍綠陣營衝突時,用肚子從後碰撞她的背部,涉嫌性騷擾,台北地院日前判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陳雪生反告范雲說他是「電車癡漢」、「恐龍時代的噁男」,又誣指他在馬祖縣長任內性騷女部屬、是「馬祖王」等語,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嫌,台北地院今判范雲無罪。

范雲今天表示,感謝法庭,也感謝台北市性騷擾申訴委員會裁定,經歷過漫長的1年半過程,陳雪生在她提出抗議之後,不但無法反省自己缺乏性別平等的知識,從不道歉,還在法庭上3度羞辱被害人,這是最不應該的。

范雲直言,如果能夠了解性騷擾的定義,為自己的無知道歉本身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願意了解性騷擾的定義,或者是,了解了性騷擾的定義之後,還利用自己龐大的資源,加碼對原本的受害者提出誹謗這一類的告訴,這樣才是真正的可恥,「原本的這個爭議其實只要陳雪生委員一句道歉就可以解決,非常遺憾的是,他在我抗議之後,不但沒有道歉,還加碼言語羞辱我。」

范雲表示,如果連她這樣一個立法委員,非常了解性騷擾相關的法律制度,又是一個婦女運動的長期工作者,都不能夠為自己受到的屈辱、訴求正義的話,如何鼓勵其他更弱勢、沒有資源、無法出聲的受害者出來為自己主張、要求公義了?所以,她走向法律訴訟、也走向行政申訴,並因此感受到法律訴訟的漫長,以及感受到整個申訴跟法律體制的不友善。

范雲補充,不論是政治界、藝文界、體育界、或是所有的職場,如果繼續容忍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是對所有職場的弱勢者不公平,呼籲所有的人在各領域都一起大聲地向性騷擾跟性別暴力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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