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姑親哥提告《梅艷芳》片商索賠! 網挖他「爭遺產黑歷史」氣炸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講述巨星梅艷芳一生的傳奇經歷的電影《梅艷芳》在11月上映,電影高度還原了她一生中的每個重要時刻,上映後受到兩岸三地影迷的喜愛。不料,近日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竟在2日提告,聲稱自己擁有「梅艷芳」名字的商標權,指控電影公司沒經過他的同意就擅自進行宣傳,要求賠償。

▲▼《梅艷芳》釋出最新三版海報,分別代表了百變舞台女王梅艷芳生命中三位最重要的人物,胞姊梅愛芳、恩師劉培基(Eddie)和摯友張國榮。(圖/索尼提供)

▲電影《梅艷芳》廣受好評。(圖/索尼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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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媒報導,梅啟明指控電影公司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電影的內容與宣傳品中,都用了梅艷芳的商標,讓外界誤以為《梅艷芳》電影跟他有關,造成了他的損失,因而在2日向法院提交訴訟狀,要求法院禁止電影公司繼續侵犯他的商標權,還要給予賠償。

梅啟明聲稱他在2004年就註冊了梅艷芳以及其英文名「Anita Mui」的商標權,還在2018年申請了「防禦性商標」,包含服飾、文具、電器、音樂、電影等,而港媒查證後,目前在香港知識產權署的網站上,「梅艷芳」和「Anita Mui」商標確實屬於梅啟明。

▲梅啟明向電影公司提告。(圖/CFP)

▲梅啟明向電影公司提告。(圖/CFP)

對此,電影公司「安樂影片」強調電影從籌備、開拍到現在,都有法律團隊的協助,《梅艷芳》製作過程完全合法,對於梅啟明的指控,一切都交由法律團隊處理。

對於梅啟明提告一世,網友反應大多負面,挖出他與媽媽先前因為爭梅艷芳遺產而鬧出的風波,批評「對她一點都沒有愧疚之情嗎?梅豔芳是你們的錢包嗎?」、「她的親人們依然在對她敲骨吸髓」、「人死了還不放過」、「梅姑最大的不幸就是有吸血鬼一樣的媽和哥,死都不得安寧」。

▲▼2003年11月6日,“梅艷芳經典金曲演唱會”在香港舉行。穿高級時裝的梅艷芳登台表演。(圖/CFP)

▲梅艷芳2003年逝世,享年40歲。(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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