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星光六班成員涉偽簽母親簽名借10萬 二審獲改判2年

《超級星光大道》開播,成為討論度最高的歌唱選秀節目,帶起了素人歌手風潮。(圖/翻攝自《超級星光大道》劇照)

 ▲《超級星光大道》捧紅許多藝人,史修杰曾參加該節目,但卻成為問題人物。(圖/翻攝自《超級星光大道》劇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參加「超級星光大道」歌唱選拔晉級複賽的歌手史修杰,因涉及多起案件成為問題人物。他2016年間為了籌措賭資,持本票到當舖借款10萬元,並偽造母親簽名在本票上背書。母親收到法院傳票後,才知道史修杰的惡行。一審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他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9日改判2年,可上訴。

史修杰有多項前科,2009年間考上新竹市某私立大學法律系,但開學第一天他就在市區無照、未戴安全帽騎機車,還邊講手機,最後被警方攔檢;結果他竟加速衝撞員警,連續撞倒2輛警用機車,造成警員受傷。隔了一個月他參加選秀節目,進入百人複賽,但因為太過興奮,前一晚酒喝太多,最後在48強淘汰賽輸掉。

他鬧出的事情不只如此,當年22歲的史修杰竟與國中三年級的女學生交往,還多次發生關係,最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判刑6月定讞。此外他進入學校後,竟號召同學參與販毒,最後因販賣三級毒品罪再遭判刑定讞,2015年底才獲得假釋出獄。但他出獄後的2017年間又與網友結怨,網友找上門,不知情的母親開門,事後母親反而被史修杰痛毆、受傷就醫,再度鬧上新聞版面。

至於本案則是史修杰在2016年底,為了籌措賭資開車到當舖借款10萬元。當鋪業者認為車子殘值不足,要求他另外簽發本票擔保,史修杰因此簽署自己與母親的名字。史修杰無力還款,業者持本票到法院請求裁定,史母接到法院傳票後聲明異議,並提出本票不存在之訴,全案才因此爆發,檢方對史修杰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史修杰否認犯案,辯稱「就我所知,本票要簽名及捺印才有效力,不知道隨便簽個名字,我媽就變保人。」一審法院認定史修杰知情而為,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也認定他有罪,但因母親不予追究,並賠償當鋪業者,高院改將史修杰判刑2年,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