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店小姐嗨玩極樂3P!酒醒覺得太羞恥…怒告恩客性侵

性侵,撿屍,女性,酒醉,迷姦(圖/記者周宸亘攝)

▲酒店小姐喝太嗨到汽車旅館續攤玩3P,結果酒醒怒告客人性侵。(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某知名制服店一名酒店小姐去年跟男客喝酒玩太嗨,竟與一名男幹部3人到附近旅館開房間「續攤」,而且還喝一喝玩起3P性愛。豈料女子酒醒後覺得太過羞恥和荒唐,竟怒告另外2人聯手性侵。但北檢調閱監視器後打臉女子說詞,26日對2人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酒店小姐報案時指控,莊男去年12月5日到店消費時,點她坐檯,還找了認識多年的酒店陳姓幹部一同在包廂內飲酒作樂,豈料3小時後她不勝酒力,2人竟藉機帶她到附近的薇閣汽車旅館「續攤」,並強行採「一前一後」的方式性侵她,而且完事後,陳姓幹部還繼續把她帶到附近的上賓大飯店內逞慾。

莊男到案後解釋,當天一行人酒後情緒很嗨,且女子作陪時還忘情與他激吻、愛撫,他明顯感受到對方情慾高漲,才會帶著對方到薇閣續攤。而且3人進到房間前,女子還拉著他的手頻頻撒嬌,甚至主動擁吻,直到性行為結束後都無任何反抗。

性侵、撿屍、迷姦、強暴、輪姦(圖/黃克翔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人。)

▲女子指控遭2男採「一前一後」的方式性侵得逞。(示意圖/黃克翔攝/非本文當事人)

陳姓幹部指出,當時女子跟莊男在包廂內就已相當親暱,而且3人相約要到旅館續攤時,女方不僅相當清醒,還自行向酒店請假。他說,女子與莊男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他看到後也情慾高漲,因此請女方幫他口交並發生關係。直到莊男事後因酒醉不能開車、獨自留在房內休息,他才約女方到附近的上賓旅館繼續休息。

酒店經理及旅館人員證稱,當時女子精神狀況正常,與一般人無異,且行動自如,不像是爛醉。而檢方調閱摩鐵監視器畫面後,也發現女子在1樓大廳等待房間時,曾先後與2男擁吻、親熱,並無女子所供述酒醉不醒人事的情形。

此外,根據檢方調查,女子案發後一度與莊男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顯然與一般性侵被害人的反應有所出入,因此認定2男罪證不足,26日一併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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