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慧中/綜合報導
吳亦凡因涉及強姦、聚眾淫亂罪,一審宣判刑期13年附加驅逐出境,即便不服提起上訴,24日二審結果仍維持原判。判決公布後,他媽媽疑似透過網友PO長文,不只爆料所謂的受害人裡有「女明星」,還直言這些女孩被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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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是吳亦凡媽媽的人發文稱,此案的3位受害者包含都美竹、及2位20多歲的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後,不但沒有報警,還有「向他人炫耀的行為」,事後也和兒子維持良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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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外引起討論的是,自稱是吳亦凡媽媽的人爆料,其中一名女星和兒子談了兩個月的戀愛,兒子還為對方包下一座島共處一周,但是「因為我不同意女性的藝人身分所以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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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自稱是吳亦凡媽媽的人還爆料,此案3位受害者的口供影片資料中,就算女孩承認是你情我願、不願提告,但仍「均有嚴重地被逼供、誘供現象」,最後因為受不了長達超過10個小時的審問,「女孩哭哭啼啼地改口被強姦。」一篇長文讓外界對真相更霧裡看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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