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耗1年!江宏傑只花2月「光速離婚」福原愛 律師揭2談判內幕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江宏傑和福原愛8日共同宣布結束4年婚姻,他4月正式向高雄法院訴請離婚,短短不到3個月就完成離婚,比起一般需要耗時1年的程序已經算是「光速」,律師也解釋為何兩人離婚速度會這麼快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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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有律師透露,相關離婚案件在程序上繁瑣,至少都要1年起跳才能恢復自由身,但江宏傑和福原愛只花2個多月就搞定,超快速度令人錯愕,律師蘇家宏表示,一般離婚案件會先強制調解,研判雙方是在調解過程中,已經達成離婚共識才簽下調解筆錄,「一簽下調解筆錄,離婚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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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宏傑只花2個月就離婚。(圖/翻攝自江宏傑臉書)

▲江宏傑只花2個月就離婚。(圖/翻攝自江宏傑臉書)

也有另一種可能,律師蘇家宏補充:「或是兩人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兩願離婚。今天才會共同發聲明。」若是是要等候離婚判決,有許多繁瑣程序,目前又碰上疫情,不可能在3個月內就解決,福原愛和江宏傑會如此光速離婚,全賴於雙方早就決定要將這段婚姻畫下句點。

江宏傑4月底提告訴請離婚,屬《家事事件法》,依規定應強制調解,若當事人同意、調解成立,與法院判決有等同效力;但若是調解不成立,法院得依當事人聲請,進行裁判程序。訴請離婚程序分為:起訴、調解、開庭、判決,調解協商破局後才會進入判決程序,開庭一般需3至6次,約1個月開1次庭,前後至少要1年至1年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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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福原愛、江宏傑離婚後,先前夫妻合體代言的各種家電用品也等同蒙上一層陰影,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消息指出廠商有意向兩人要求天價賠償金,華研國際表示此為機密不能公開,廠商方面態度也相當低調,僅回應:「我們不方便對外回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