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問題關鍵是老公!律師「分居治百病」中肯6重點:沒白吃的午餐

記者潘慧中/綜合報導

自古以來,婆媳問題始終難解,但律師呂秋遠認為老公才是關鍵,「老公願意承擔,就不會有任何婆媳問題。畢竟要不要跟婆家住、有沒有勇氣不要再說『我媽說』,這都是老公可以做得到的。所以,一旦要選擇結婚,請不要再認為自己還是未成年人,想要繼續靠媽媽、繼續住在家裡。畢竟錢很為難,但人情更難。」

▲▼呂秋遠。(圖/翻攝自Facebook/呂秋遠)

▲呂秋遠發表個人看法。(圖/翻攝自Facebook/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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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認為婆媳只要住在一起,便會發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兩個家庭背景、年紀、經驗、想法完全不同的人住在一起,又賦予對方不同的責任與義務時,本來就容易有衝突。」

當然有「把對方當做自己的媽媽或者女兒」的情況,但呂秋遠建議盡量不要有這樣的念頭,親生母女都有可能發生衝突了,更別提毫無血緣關係的婆媳,特別是日常生活已經夠累人了,回家後,媳婦還無法隨心所欲地看韓劇,「小孩要顧、先生要餵、公婆要養、衣服要曬、碗要洗、地要擦,做完家事以後,還不能光著屁股、翹著二郎腿、喝杯紅酒,躺在沙發上,慵懶的發呆流口水,這究竟有多拘束人身自由,各位單身的姊妹可以稍微想像一下。」

▲呂秋遠建議盡量不要有「把對方當做自己的媽媽或者女兒」的念頭。(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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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並非全天下的婆婆都是壞人,呂秋遠透露常有小姑向他抱怨大嫂的各種罪狀,但他認為這是大哥的人生,為何非得管教大嫂?「老婆很糟糕,就由大哥自己去處理,看是要離婚、還是要分居…如果大哥一邊說太太不顧小孩,一邊叫媽媽繼續照顧孫子,請問,這是誰的錯?大哥,還是大嫂?」

呂秋遠認為若要避免婆媳問題,不結婚是一個選項,如果真要結婚,「請記得『相處無藥醫,分居治百病』。」但假使經濟狀況不允許,他建議那就別結婚了,「兩個人的生活不會比較省,更何況,以後要請律師離婚,還要花錢,等於窮上加窮。」

如果是貪圖老人家幫忙照顧小孩、省房租,呂秋遠只想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人家幫忙,又要不聽人家話,就算是皇上也不能這樣,不是嗎?出去租房子,即使是小小的狗窩,省下來的好心情,也足夠抵過所有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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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臉書全文:

有人認為,台灣南北之間的婆媳問題嚴重程度不同。南部的婆媳問題,因為民風比較保守,如果外國人跟台灣人結婚,恐怕婆媳不合的程度會遠高於北部。對於這種「戰南北」的地圖炮,其實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只是南北在意與重視的方式不同而已。根據我個人的偏見,只要婆媳住在一起,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都有程度不同的矛盾,婆媳雙方都會衍生守土抗戰之責。

為什麼?沒有為什麼,兩個家庭背景、年紀、經驗、想法完全不同的人住在一起,又賦予對方不同的責任與義務時,本來就容易有衝突。那麼,把對方當做自己的媽媽或者女兒呢?

把對方當女兒或媽媽的念頭,盡量不要。當然不否認有情同母女的婆媳,但這或許必須要極大的智慧、克制、運氣、長時間的相處、上輩子有燒好香,還有兩者沒有任何的利益衝突之下,或許才「可能」有機會。親暱易生侮慢,這句話適用在所有關係中。親生母女,就已經有各式各樣的衝突,更別說,自己的媽媽打女兒打一耳光,幾天後就忘記,婆婆打媳婦一耳光,這肯定是血海深仇。(媳婦打婆婆就不必說了,這是死罪)

特別是日常生活已經夠疲累,回到家以後,媳婦想要躲在房間看Vinceno宋,如何愛上女律師、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任時完、申世景奔向愛情run on、曹政奭、柳演錫、鄭敬淏的機智醫生生活,哭不能哭太大聲、笑不能笑太誇張,小孩要顧、先生要餵、公婆要養、衣服要曬、碗要洗、地要擦,做完家事以後,還不能光著屁股、翹著二郎腿、喝杯紅酒,躺在沙發上,慵懶的發呆流口水,這究竟有多拘束人身自由,各位單身的姊妹可以稍微想像一下。跟60歲的公婆、30歲的小姑、20歲的小叔,一起住在30坪的房子裡,過著剛剛的生活,會不會覺得讓我死了吧!或者給我時光機,回到單身生活也行,孩子我又不是不能自己養!

那麼,有沒有「不受教」的媳婦?當然有。但是,為什麼要「受教」?受誰的教?常常有小姑會來跟我告狀,替她大哥細數大嫂的「罪狀」。可是,那是大哥的人生,我們為什麼要教她管她?老婆很糟糕,就由大哥自己去處理,看是要離婚、還是要分居,如果大哥只是口頭抱怨,一邊把錢交給老婆、一邊說自己沒錢;一邊說老婆很懶,一邊要媽媽幫老婆善後;一邊說太太不顧小孩,一邊叫媽媽繼續照顧孫子,請問,這是誰的錯?大哥,還是大嫂?還是,他們應該要趕快滾出這個家,不要繼續用家裡的、吃家裡的,媳婦還會到爆料公社說自己的婆婆有多爛?

那麼,如果經濟狀況不允許呢?經濟狀況不允許,就不要結婚,兩個人的生活不會比較省,更何況,以後要請律師離婚,還要花錢,等於窮上加窮。不要相信存錢搬家這種事,一個月存2萬,一年24萬,如果在北部,大概要10年以上才有頭期款。而且,如果有孩子,增加開銷以後,可能要30年以後才能搬家,那時候都已經升官當婆婆,也不必搬家了。如果是貪圖老人家幫忙照顧小孩、省房租,那就更不可取,當吸血鬼不會是好事,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人家幫忙,又要不聽人家話,就算是皇上也不能這樣,不是嗎?出去租房子,即使是小小的狗窩,省下來的好心情,也足夠抵過所有的便利,這是身為每天都在離婚的律師,可以給大家的忠告。

老公呢?通常有婆媳問題,老公都是拿去做雞精了,從頭到尾才會沒有提到這個角色。發生婆媳問題,老公根本就是關鍵。老公願意承擔,就不會有任何婆媳問題。畢竟要不要跟婆家住、有沒有勇氣不要再說「我媽說」,這都是老公可以做得到的。所以,一旦要選擇結婚,請不要再認為自己還是未成年人,想要繼續靠媽媽、繼續住在家裡。畢竟錢很為難,但人情更難,自己的媽媽跟老婆落水,究竟要救誰?不要去碰水不就好了。真想碰水,那就要有超高的泳技,兩個人一起救,但是,辣個男人,真有這個本事嗎?

總之,避免婆媳問題,不結婚是個選項,如果真要結婚,請記得「相處無藥醫,分居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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