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奕如/台北報導
王瞳和馬俊麟今一起召開記者會,王瞳素顏恍神,表示沒有向馬俊麟老婆梁敏婷說清楚對不起,她的男友艾成力挺:「別怕,發生任何事情我們家人都會一直在!錯了悔改就好,人生就是從錯誤中學習,一定要記得靠主必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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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瞳和馬俊麟召開記者會,她針對2日晚間跑到馬俊麟家一事道歉,她話說一半哽咽:「阿姨情緒上的言詞,對敏婷非常抱歉,這絕對不是我的本意,我覺得要好好跟她(梁敏婷)說清楚,很想跟她說我的真心,我知道她的感受,我看到這份傳單的時候真的沒有生氣,我只有錯愕,想解釋清楚,這一切都結束了,我希望可以把傷害到我們三個人為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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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全文
【王瞳】
我在10月1日收到法院通知,馬先生的太太要提出告訴,然後我入行快20年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其實當下很錯愕,也覺得可以理解梁小姐的做法,整天讓自己冷靜下來,也不知道該不該跟敏婷聯絡,其實我們早就沒有私底下在聯絡了,戲拍完更沒有聯絡,錯愕的是以為是戲散人散,沒想到在生日當天收到傳單,我左思右想,也許是拍戲過程中沒有心情和時間和敏婷好好說過內心的話,每次都是在很錯愕倉促的狀況下,沒有好好說清楚,才想在晚上的時候用我最真誠的到她的面前,面對面訴說我的心情,我沒有希望她撤告或任何決定,我只想告訴她我做錯了,我還怕耽誤她的時間,還在家裡做好萬全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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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沒有侵門踏戶,我晚餐時間有打給她,但因為她說她在電話中之後再回我電話,因為我之前跟她接觸的經驗是她不想跟我面對面,我覺得那我直接去她家樓下試試看好了,然後我就到她家樓下,我還是有先傳訊息才按了門鈴,對於我阿姨有一些情緒上的言詞,我對敏婷非常的抱歉,這絕對不是我的本意,因為她覺得我之前都沒好好跟她說清楚,沒有認真的表達,所以我昨天才想做這件事,造成她不舒服真的非常抱歉。
那我昨天其實真的很想跟她說,我知道她的感受,我看到這份傳單的時候真的沒有生氣,我只有錯愕,想解釋清楚,這一切都結束了,我希望可以把傷害到我們三個人為止就好,不要再禍延下去了,但造成這些遺憾真的很不好意思。
【馬俊麟】
要跟大家抱歉,不管是任何人,因為浪費了很多資源和時間,有些人說我是不是電視台的,說我明明就不怎麼樣,為什麼給我這麼多機會,我想說的是,我爸爸64歲了還在做保全,我媽媽幫人家按摩,一個月收入沒有到2萬,我不是什麼有後台的人,我也不是什麼電視台的兒子,我覺得我也不是什麼很好的演員,也不是什麼很好的藝人,我沒有什麼值得大家效法的地方,今天我的太太她對王瞳小姐提告,求償400萬,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道,她從沒跟我商量跟我討論,是公司叫我來我才知道,也許是我的溝通技巧很差,也許是我很沒有能力,也許是我太太不知道怎麼跟我相處。
我知道這件事以後,我覺得王瞳小姐她於公於私都是幫助我的人,今天我想沒有《大時代》,沒有這部戲,沒人知道馬俊麟是誰,而且她是我公司的前輩,雖然她年紀比我小、她是我同事,我的太太做這樣的事,要所謂的公道,我不知道在公司要怎麼面對其他的藝人,我要去怎麼面對王瞳的家人,在拍戲的過程中,也許我們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感情,沒有把演員的本份做好,沒有把戲裡戲外的界線畫清楚,是我個人的問題,都是我的問題。
如果錯誤是一個物品,我真的很希望全部拿在身上,我不希望有其他人因為我去分擔這樣的錯誤,其實我的事業也說不上什麼事業,我家沒有什麼錢,不是什麼有背景有勢力的人,今天我希望大家,不管是做每一行,都要像我一樣不要做不好的選擇,做了不該做的一些決定,我不是什麼好的榜樣,不是好的例子,我對於我的太太、我太太家人、我的爸媽 我覺得對他們很抱歉,我在這邊跟他們說抱歉。
然後關於昨天的事情,我想要講的是,如果大家有去看錄音或錄影的內容,我的太太罵我,王瞳阿姨也罵我,她們都說我沒有保護她們,那其實我不知道我應該怎麼樣,他們是在樓下,沒有踏到我家一步,只有在外面,我太太罵我把她們帶上去2樓,可是她們沒有走進去大門任何一步,他們在樓下的時候,我事先問我太太說,她們要溝通你願意嗎?我下樓說我太太不願意,你們改天再來,我不是沒有保護我的太太,不是沒有顧及王瞳家人的立場。
她們也是我認識的人,所以我知道她們的心情不好,也在樓下聽她們講,就這樣子,所以她們沒有所謂的侵門踏戶,但我太太如果覺得我保護的不夠周全,沒有替她想,那我對太太覺得很抱歉。
Q:有和太太談?
A:我有打給她問她要不要講話,但她說要睡覺,叫我講重點,我知道她的個性,我可能沒有辦法左右她,或是影響她什麼,我只有問她說,她提告的目的是想要什麼,她就說只是想要一個公道,就這樣子,我沒有特別再跟她說什麼。
Q:她會撤告嗎?
A:雖然我不知道她提告的目的,她做這件事情,在她的起訴書上有寫說,她跟我結婚的時候我們也沒有什麼錢,起訴書上寫說她跟我一路走來不容易,我的很渺小的事業也得來不易,我不知道她提告這件事情再幫我還是...我不曉得,但就我對她的了解,她目前比較沒有想要撤告,但最終的決定是在她,我不能幫她做決定,我也不知道她的回答,我只是就我的個人的猜測。
Q:提告的項目?妨害家庭?
A:損害配偶權。
Q:她有舉例?
A:可能是週刊的照片。
Q:目前婚姻狀況?
A:婚姻是兩人的事情,不是我能夠處置就可以處置。
Q:會離婚?
A:我不確定,不知道。
Q:現在在家有對話嗎?
A:在微信裡面有講話,只有說小孩該換尿布了該吃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