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俐瑄/台北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台北時間晚間11點在賓州聯邦法院開認罪庭。稍早10點30分左右,孫安佐的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已經抵達聯邦法院,但孫鵬、狄鶯未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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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庭上,如被告如認罪,法官通常會接受認罪協議,並據以判刑;被告若不認罪,法官將排定審判日期,決定是否讓被告交保。外界推測,為避免公審並爭取遣返,孫安佐很可能認罪,但能否如願早日回台,法官量刑輕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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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案起訴書27日曝光,內容指出,從去年10月起,他持著學生簽證,購買多種彈藥,並多次前往賓州某靶場,租用槍枝打靶,其中兩次有「台灣訪客」陪同。起訴書指控,孫安佐在知情情況下(knowingly)非法持有1607發彈藥。
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felony),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及3年獄後監督(supervised rel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