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波阿尼」史姍妮嫁盛竹如子 一年行房兩次法官判離

▲41歲美魔女史姍妮,常在個人部落格上分享性感自拍照片、影片,擁有許多粉絲。(圖/取自無名小站,下同)►►點這裡,看更多大波史姍妮的美照。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綽號「胖尼」的美魔女史姍妮現年41歲,但因保養得宜、身材姣好,常在個人部落格上分享性感自拍照片、影片,擁有許多粉絲,還曾當選無名小站「新人氣女王」,被網友稱為「大波美女」。許多人都不知道,史姍妮竟是資深前主播盛竹如的獨子盛欽雲的老婆,直到兩人離婚官司見報才曝光。

「再給我一個7年我還會選擇盛欽雲嗎?我想我不會了,盛竹如先生,你可以幫你兒子回答,我要等什麼呢?藍色蜘蛛網,我的劇本應該最賣吧……。」面對丈夫變心,史姍妮曾在友人部落格留言,希望家喻戶曉的前主播盛竹如能幫她主持公道。

史姍妮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指稱,她與盛欽雲2003年公證結婚,丈夫長年派駐港澳、上海等地,她則獨自留在台灣,因為丈夫刻意隱瞞,盛竹如夫妻一直以為她和盛欽雲只是交往。

聚少離多的兩人感情逐漸生變,史姍妮表示,兩年多前盛欽雲的男性友人爆料,說她老公在澳門包養一名羅馬尼亞籍的洋小三,對方還懷了他的種。

知道此事後史姍妮醋勁大發,打電話質問丈夫,堅持不讓小三比她早生小孩,沒想到盛欽雲不但拒絕和小三分手,還哀求說:「不能讓我爸知道,會被罵死!」對話全被史姍妮錄下,控告丈夫通姦。

法院審理期間,史姍妮指出,他們夫妻兩人一年僅做愛兩次,相處問題也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基礎薄弱,判准離婚,通姦部分,因檢方認為事發地點在澳門,但澳門法律通姦除罪化,故對盛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法院一審判決,盛欽雲需付1238萬元剩餘財產給史女,盛不服上訴,法官重算兩人婚後財產後,5日改判盛僅須給付500萬元。史姍妮表示,一審判決後她曾至民視找盛竹如溝通,盛竹如當面向她致歉,承諾會「盡量補償」,但之後又改口:「我家沒什麼錢,妳簽字離婚就算了吧。」

結婚10年都沒工作的史姍妮,平日最大興趣就是寫部落格和看網友回應,去年底離婚官司定讞後,她曾在部落格發文感謝前夫盛欽雲,「結婚那天我因為你遲到而生氣,離婚那天我因為要放下了而哭泣,我心裡永遠留了一個你的位置,盛欽雲 ,我愛你!」自嘲好傻好天真。►►點這裡,看更多大波史姍妮的美照。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